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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卷冲坏了 “保险”能赔吗

■冲坏重要胶卷损失难以弥补 ■风险全由经营者承担不尽合理 ■冲洗业责任赔偿无法可依
1998-06-23 来源:生活时报 罗伟 我有话说

冲洗坏了胶卷应如何赔偿

在’98世界杯赛角逐正酣之际,一场与“世界杯”有关“官司”正等待判决。一年前与“大力神杯”留影的王府饭店的保安人员的胶卷因停电被冲洗坏,无法弥补,给这些有幸捧杯留念的人留下终身遗憾,而冲洗的商店按行业惯例只赔偿一个新胶卷。几次协商未果,消费者无奈,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冲洗店赔偿其经济和精神损失5万元。

各方谈胶卷冲洗

每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去冲洗胶卷,店家都会声明:“如遇意外损坏或者遗失,只赔同类同量的胶卷。”

北斗星图片总社企划部的杨永刚先生谈到,冲洗坏胶卷大家都不愿意,但是现在用机器自动冲洗是个复杂的过程,引片、显影、定影、水洗、烘干等诸多环节及药液温度、浓度等诸多因素都影响到胶卷的冲洗质量,这18分钟左右时间内任何一个环节有故障都可导致冲洗的胶卷损坏。每天该总店和各分店共冲洗大约上千个胶卷,冲洗有问题的概率在万分之一以下,但冲洗坏胶卷总是有发生的。如果是拍摄到重大的突发事件、探险及一生中难得的事情等无法弥补的重要胶卷冲坏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计算的。一旦出现损坏,该店将给予打折、赠送优惠卡等补偿。现行的每卷5元冲洗收费,只包含基本的冲洗费用、成本和合理的利润,如果一旦冲洗坏了胶卷,消费者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冲洗部门也是承担不起的。

中国摄影家协会一杂志的编辑谈到,因工作性质决定,他经常要冲洗胶卷,因所拍摄的多是突发事件和新闻事实,一旦冲洗出现问题,无法弥补,为此他要到信誉好的图片社去冲洗。有的职业摄影家,往往多拍几卷或将胶卷分散到多个图片社冲洗以降低风险。目前冲洗业都是只赔偿相同数量的胶卷,由于没有冲洗业的行业协会,没有一种法律法规制约,往往纠纷不好解决。

冲洗保险尚待发展

在1978年底,第一家将彩色冲洗引进中国的中国图片社,为了解决好冲洗责任问题,在国内首次尝试了胶卷冲洗责任保险。去年5月1日中国图片社与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设立了为期一年的胶卷冲洗责任保险,由中国图片社出资3万元,投保60万元的胶卷冲洗责任险。冲洗负片,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100元;冲洗反转片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200元。在这一年中,只发生了三四起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共赔偿了一二千元。作为全国乃至亚洲最大的冲洗企业,每天冲洗近千个胶卷,按照正常情况,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技术防范手段,一年中因冲洗坏胶卷的赔偿金额要远远低于3万元,但是为了企业信誉,他们选择了投保。目前,他们正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筹备开设胶卷冲洗责任保险,同样由中国图片社为用户负责投保负片100元,反转片200元的保险,并增加开设从100元至10万元的大额保险,由用户根据拍摄内容重要程度和拍摄所支付的费用自己选择投保,一旦冲洗过程中出现意外,使消费者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相应的补偿。

胶卷冲洗业机械化程度高,冲洗的操作人员对胶卷内容一无所知,从交付的冲洗费来看,不可能也不应该承担太大的风险。如果将风险全部由冲洗的经营者承担,也不尽公平和合理。

我国目前对冲洗业责任赔偿尚无法律法规规定,商家的“如遇意外损坏或者遗失,只赔同类同量胶卷”的格式合同是商家多年沿袭下来的,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但因无实施细则,无统一可行的赔偿标准,无助于胶卷冲洗业纠纷的解决。

有关人士谈到,美国和欧洲国家在胶卷冲洗出现损坏等责任事故时一般也是赔偿同等数量的胶卷,如有争议,关于赔偿问题则通过法律手段由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寻求解决方案。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制度不尽完善,通过法律手段还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通过市场进行解决,其最有效的途径是进行保险。

冲洗保险在中国还是空白,冲洗业在中国有广阔而巨大的市场,冲洗保险是个有前途的市场。商业保险的原则是需有可保利益,在胶卷价值不好确定、冲洗意外和人为因素的概率不好确定的情况下,可先推行定额保险,保险费由经营者承担,并试行大额投保,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共担风险。一旦冲洗坏胶卷或划伤(轻伤除外)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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